各位考生:
现将发放2005年度初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发放时间: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,逢工作日。
二、 领取办法:考生凭个人的身份证领取,如委托他人领取的,需持有双方的身份证。
三、 缴交工本费每证8元。
四、 发放地点:珠海市财政局一楼办证厅。
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
[珠海]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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